用法治保障特定羣體出行無礙(落地有聲·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
“無障礙環境建設,對殘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羣體至關重要。”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會長呂世明說,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爲無障礙環境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還需要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管不管用”的方向持續發力。
在去年全國兩會上,呂世明提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特定羣體權益法治保障的建議》,建議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法律規範體系、完善特定羣體司法保障等,強化對特定羣體合法權益的保障。呂世明的建議,交由最高檢牽頭主辦。
有的高鐵站盲道、無障礙衛生間等設施不完善,有的高鐵動車無障礙座椅設置無法滿足殘疾人出行需求……針對這些問題,最高檢迅速指導地方和鐵路檢察機關精準規範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明確監督重點,並與相關部門協力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以法治之力助推殘疾人出行無礙。
最高檢持續推動特定羣體權益保障法律規範體系的完善工作。在推動浙江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出臺的“關於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決定”中,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通過訴訟監督、檢察建議、支持起訴等方式,對無障礙環境建設工作進行法律監督”。
“下一步,最高檢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強法律監督,以溯源治理促進社會治理,做好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工作,爲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羣體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提供法治保障。”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廳長徐向春說。
“最高檢等部門把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同推動法律貫徹實施相結合,迴應人民羣衆關切,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各環節緊密銜接促進法治化建設,進一步加強了特定羣體權益保護,展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呂世明說。
《 人民日報 》( 2025年02月27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