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牌照稅下期10月1日開徵 今年開徵車量增至29.3萬輛
財政部賦稅署今日召開記者會,由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右)主持,宣導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事項。記者呂俊儀/攝影
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財政部統計,今年全國開徵車輛數約29.3萬輛,年增約8000輛,增幅2.93%,稅額12.5億元,比去年多約2000萬元,成長1.69%。分析應是租賃車市場穩定成長帶動。
財政部賦稅署今日召開記者會,由桃園市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主持,宣導下期牌照稅開徵事項。財政部說明,六都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數25萬5568輛,開徵稅額約10億1040萬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87%,開徵稅額比例81%。
姚世昌表示,其中臺北市開徵車輛數13萬7835輛,開徵稅額約4億1393萬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比率47.1%,開徵稅額比率33.2%,開徵車輛數與開徵稅額都居六都之冠,且營業用大、小客車及營業用貨車的車輛數及稅額均以臺北市最多,營業用曳引車的車輛數及稅額則以高雄市最多。
其餘非六都縣市開徵車輛數3萬7123輛,開徵稅額2億3759萬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的13%,開徵稅額比率19%。
到8月底止,全國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達99萬949輛,減免稅額約100億3911萬元;其中,計程車免徵車輛9萬2991輛,減免稅額約5億69萬元,與112年同期相較,車輛數及稅額分別增加2094輛及約1235萬元。
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截至113年8月底,全國完全以電能爲動力的電動汽車有8萬741輛,免徵金額約21億5463萬元,較112年分別成長40%、30%。
財政部提醒,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此外,也鼓勵納稅義務人運用多元管道繳稅,而名下有多臺車量納稅義務人,可向車輛所在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最多可繳納5輛車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