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普悠瑪案都推給司機?宜檢4聲明「揹負18條人命」辦到底
目前外界認爲,臺鐵疑似要將普悠瑪出軌翻覆案責任推給尤姓司機1人,引發批評風波,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25日中午提出4點聲明強調,相關物證、事證已連夜查扣,只要有證據,就會依法偵辦;這案件揹負18條人命,檢察官們感同身受,這些責任對檢方而言事責無旁貸,不會只辦尤姓司機1人,一定會一一調查清楚。
▲「普悠瑪案揹負18條人命」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25日中午聲明說:保證「責無旁貸」證據走到那查到那,不會只辦尤姓司機1人。(圖/記者遊芳男攝)
江貞諭說,偵辦普悠瑪案是跟着證據走,證據到哪裡檢方就辦到哪裡,就目前所有物證跟事證,承辦檢察官已連夜查扣,並跟所有人員作聯繫,只要有證據就會依法偵辦。因案件是浮動的,涉案人跟相關責任、證據都會去追究,並未針對特定方向或特定人士,這點必須澄清。
江貞諭沈重的說,案件揹負18條人命,事發當天,檢察官們分成兩組,1組負責現場蒐證,另一組連夜相驗,檢方在現場感同身受,這18條人命的責任,對檢方而言是「責無旁貸」,一定會一一調查清楚。
江貞諭也坦言,偵辦過程中,難免會有家屬指教,或未竟事宜,但他們都一一承受,也感謝大家指教。至於,有關個資、證人及被告等人身分,都有確切掌握,也有查證,有關特定人前科資料、生活經歷等個人經驗、習慣,他們不迴應也不證實,也請大家給被害人跟證人空間。
有關聲押尤姓司機被宜蘭地院駁回一事,江貞諭表示,收到有院承回裁定書後,檢察官仍在統整事證,研議是否抗告。
另,尤姓司機曾有施用安非他命等犯行紀錄,是否會影響駕駛狀況?江貞諭指出,對於司機前科紀錄跟經歷,檢地署不迴應,但跟案件有關事證、相關檢體採樣、跡證等,他們都在掌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