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將立法禁止寵物店販售小狗 14.3萬人聯署拒絕黑心繁殖場

英國將立法禁止寵物販售小狗。(示意圖記者邱顯燁攝,與本文無關)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英國近日有超過14.3萬人參與「要求禁止小狗經第三方經銷商和寵物店出售網路聯署,要求政府採取措施禁止黑心繁殖場販賣小狗。由於此次事件聯署人數衆多,受到娛樂圈政黨關注,當局政府積極迴應,表示在正式諮詢之後會正式推動立法,禁止寵物店出售小狗。

根據《BBC》報導指出,英國國會議員Martyn Day曾表示,每年在合法的小狗交易中買賣的狗只約有8萬隻,而綠黨(Green Party)議員Caroline Lucas和工黨發言人David Drew都要求禁止在寵物店出售小狗。對此,英國環境部長George Eustice則表示,之後就有關議題會進一步研究

現代人對動意識逐漸擡頭,英國各界名人和動保人士積極推動Lucy's Law,避免再有下一隻Lucy成爲人類牟利犧牲品。Lucy's Law名字源於一頭查理王小獵犬Lucy,牠被當作搖錢樹不斷繁殖生小狗,直到2013年被救出來,當時牠的身上有許多傷痕,明顯受到虐待,隨後交由主人Lisa收養,自此成爲了反對黑心繁殖場的象徵。Lucy於2016年12月去世,爲了紀念牠,該法案便以Lucy's Law爲名。

▲英國近日有超過14.3萬人參與Lucy's Law的聯署。(圖/翻攝自.change.org網站

事實上,美國早已實施寵物店不能販售寵物,加州更在去年宣佈,由2019年1月1日開始,寵物店將禁止出售來自人工繁殖場的狗、貓以及免子等(但收容所動物除外),違者罰款500美元(約15000臺幣),罰款金額雖然不高,但對於提升動保法與阻止黑心繁殖場能達到相關遏止作用。

臺灣現行特定寵物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所有犬、貓買賣行爲均必須經由領有特定寵物登記的合法繁殖或買賣店家,而寵物用品店(未申請繁殖或買賣證)是不能夠進行犬、貓買賣的。若是買賣或有價領養行爲需要在寵物用品店內進行,則該店也必須申請特定寵物業登記證號,符合基本的動物福利規範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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