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發表香港半年報告 港府:內容不實「外國不應干預內部事務」
英國外交部11日向國會提交《香港半年報告》,強調解決香港社會動盪的方案必須來自香港,而非中國,要求北京重新考慮「港版國安法」。對此,香港政府12日表示,報告內關於國家安全立法和香港高度自治情況的不實及偏頗評論,他們堅決反對,並深表遺憾,「外國政府、議會及政客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港府指出,報告指中央政府直接爲香港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符,這絕對是錯誤及完全沒有事實根據,香港特區獲授權訂立國家安全法,但這並不影響中央在國家層面爲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並不在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之內。
▲香港示威者被警逮捕。
港府提到,鑑於香港現時情況,以及香港特區在可見未來,自行就維護國家安全完成立法所面對的困難,中央有權力亦有責任制定全國性法律,從國家層面改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港府表示,全國人大通過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完全屬於全國人大的權力範疇,國家安全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活動,只針對極少數的違法分子。
港府指出,國家安全法有利於保障香港巿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令香港恢復穩定,維護香港長遠的安定繁榮,長治久安,「任何聲稱該法會損害港人的自由,削弱『一國兩制』,均屬危言聳聽、無中生有。」
港府提到,報告指中國和特區政府試圖把抗議歸咎於社會經濟而非政治因素,並責怪外部勢力引起動盪,但事實上,逃犯條例已正式被撤回,但香港自去年六月以來受到不斷升級的暴力所困,涉及爆炸品和槍械的事件屢屢出現,構成恐怖主義風險,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港府還說,提倡「香港獨立」和「自決」的組織聲稱得到外國或外部勢力支持,煽動示威者,尤其是年輕人,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權威,「這些事實瞭然可見,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適當的行動維持治安及保障公共安全,以保障市民大衆的生命財產,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儘快令社會恢復秩序。」
最後,港府強調,外國政府、議會及政客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