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暗藏丙烯酸乙酯!惡臭犯衆怒神隱...檢方追鳥松「全民公敵」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市鳥松區17日深夜飄散嚴重刺鼻臭味民衆陳情鳥松區中正路有明顯化學異味,許多網友也上社羣網站詢問怎麼了,環保局立即派員現場,發現該址堆置化學混合物及數十桶內容物不明之藍色鐵桶。桶內黏稠液體泄漏產生明顯刺鼻臭味,現場以直讀式儀器初步判定爲丙烯酸乙酯。但目前承租此廠房承租人並無接電話,也沒有到場處理,環保局會持續追查,並趕緊清理流出的液體。

▲鳥松高雄又飄刺鼻惡臭,廠房外泄丙烯酸乙酯。(圖/記者洪靖宜攝)

▲不少居民一早就到場關心狀況。(圖/記者洪靖宜攝)

環保局18日一早再次前往到現場,但該址無人大門深鎖,內部推至化學混合物及數個藍色鐵桶,飄散刺鼻臭味,環保聯絡地主,地主表示,該廠房租給承租人,但環保局聯絡承租人,他一開始說人在花蓮會盡量趕回來,但民衆陳情不斷,經由地主同意換鎖進入後發現是非法棄置,現場以儀器初步判定爲丙烯酸乙酯。環保局初期先以吸油棉及木屑實施覆蓋,在加以帆布覆蓋防止氣味飄散。一早再委請清除業者迅速將異味廢棄物運離該廠址,送交處理業妥善處理。

▲該廠房目前大門深鎖,經地主同意環保局入內處理。(圖/記者洪靖宜攝)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掌握承租人資料,但電話已經是關機狀況,現在找不到人,但會持續追查。環保局提到,這是很常見的非法棄置行爲,該場址承租人違法棄置廢棄物產生異味惡臭,環保局除將依空污法處以10萬至500萬罰鍰外;該行爲人未依規定申請相關清理廢棄物之許可且任意棄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以下罰鍰,並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偵辦,刑事罰則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鳥松高雄又飄刺鼻惡臭,廠房外泄丙烯酸乙酯。(圖/記者洪靖宜攝)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鄭子薇也於10點半左右到場,廠房內部大概有貝克桶約30個,小的桶裝約160個(部份能打開的內容物都是油泥),大的桶裝約110個(打開來看到的是廢矽膠回收物),有破掉先清理,先降低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