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草案二審稿擬降低稅率,有關部門:證券交易印花稅不涉及

印花稅草案新進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4日表示,今年2月,常委會第26次會議對印花稅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考慮到印花稅實際運行基本平穩,總體上維持現行稅制框架不變。同時,根據各方面意見,擬對草案二次審議稿作以下完善性修改:一是,適當降低稅率;二是,進一步明確印花稅的徵稅範圍;三是,完善稅收優惠規定

第一財經記者有關部門瞭解到,此次印花稅法草案修改,不涉及降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問題

資深法學專家對記者表示,關注印花稅法草案中對於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內容,但他預計,證券交易印花稅現階段大概率不會調整

受此消息影響,當天臨近午盤券商直線拉昇,西南證券封漲停。午後,中資券商股漲幅快速收窄。

印花稅法草案於今年2月27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總體上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

中國人大網,草案基本維持現行稅率水平,適當簡併稅目稅率、減輕稅負。一是借款合同、買賣合同技術合同、證券交易等稅目維持現行稅率不變,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受讓方徵收;二是將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爲萬分之三;三是將營業賬簿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爲萬分之二點五;四是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徵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據草案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證券交易”稅率爲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2018年1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對於“證券交易”稅目印花稅的規定爲,稅率“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且規定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