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要求蔣萬安兌現政見補助攤商公共電費 市場處:審慎評估

臺北市共有48處公有零售市場,去年公共區域電費總金額約8574萬元,造成不少攤商的負擔,臺北市長蔣萬安因此曾承諾由市府負擔公有市場公共區域電費。(劉瑋晴攝)

臺北市長蔣萬安曾承諾由市府負擔公有市場公共區域電費,臺北市議員要求市府兌現,不應陪同蔣萬安詐欺市民,除汰換傳統燈具爲節能燈具以樽節電費外,同時也應研議補助電費。市場處迴應,公有零售市場48處共有4處並非使用節能燈具,並將汰換老舊冷氣,降低電費也是另一個面向的補助電費,至於實際補助電費則須審慎評估。

蔣萬安競選時期曾提出政見,承諾由市府負擔公有市場公共區域電費,以減輕攤商負擔。民進黨議員洪婉臻要求,蔣萬安當時曾以此作爲催票助力,而電費確實也造成攤商沉重的負擔,如環南市場每個攤商每月要付1730元公共電費,南門市場更高達2494元,請市府嚴肅看待,儘快研擬實施方式和時間。

她批評,但市場處卻討論以更換傳統燈具爲節能燈具等方式節電,取代補助電費一事。汰換節能燈具和補助電費應是兩軌制並行,且沒有要求市府要全額支付公共電費,但至少要研議部分補助,若市場處未研議就維持現狀,就是配合蔣萬安詐欺市民,不尊重民意。

民進黨議員林延鳳也喊話,市府應先試算燈具汰換經費及補助電費比例等,若試算後仍認爲不可行,就將數字說清楚講明白,這是蔣萬安自己要付的政治責任。

民進黨議員林世宗說,公有市場的全部軟硬體建設都屬於臺北市政府,攤商僅是使用權人,因此市場的整建修繕包含汰換節能減碳物品,都是市府本來就應該要負的責任,和補助電費是兩回事。

市場處長陳庭輝回覆,要降低攤商的負擔並不一定要直接補助電費,也可以汰換傳統燈具爲節電燈具,或汰換老舊冷氣爲變頻冷氣等,以降低公共電費,作爲另一個面向的補貼電費。

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以工商業爲例,產發局最高補助汰換節能燈具50%經費,依更換店家的大小不一,可以降低2分之1到3分之2的電費,先前更換寧夏夜市傳統燈具爲LED節能燈具後,平均整體用電大概也降低至3分之1左右,希望能夠長期協助攤商降低負擔,更換傳統燈具也可以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

市場處補充,將審慎評估補助攤商公共電費,北市共有48處公有零售市場,去年公共區域電費總金額約8574萬元,因東門市場規畫改建,河濱一、河濱二商場爲獨立店鋪,公共區域少或無,景美市場則已籌組聯合公司經營,共4處市場沒有進行節能燈具汰換,其餘44處市場公共區域皆使用節能燈具。

市場處表示,未來會持續汰換冷氣主機,以超過10年以上、設備故障頻繁且無替代備品及空調系統能源效率評估低於效率基準建議值,3項原則進行汰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