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威志詐領助理費58萬偵查終結 檢調起訴

臺東地檢針對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案3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林威志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公費助理費計58萬餘元,並向臺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同日將其移審法院。(翻攝自縣議員林威志臉書)

臺東地檢針對縣議員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案3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林威志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公費助理費計58萬餘元,並向臺東地方法院提起公訴,同日將其移審法院。

林威志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在11月26日曝光後,經檢調1個月的偵查,終於在30日偵查終結。臺東地檢表示,林威志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臺東議會第19屆縣議員迄今,分別以林男張男邱男牟男尤男人頭助理等,按月向縣議會申請每月3至5萬元不等之公費助理補助費,並指示不知情之莊女,每個月初至ATM提款機以領取現金或轉帳方式,將費用全數交付林威志,詐領助理費共計58萬5,941元。

檢察官審酌林威志在偵查中已自白前揭犯行,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犯後態度良好等情形,倘若其被起訴後亦能配合法院審理,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啓發其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