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高風險族羣 強制裝住警器

臺中市南區國光里長陳雅惠說,「住警器」在火災發生時發出高分貝警報聲,警報工具小兵立大功。(盧金足攝)

臺中市興中街大樓火災釀6死6傷慘劇,燒出預警問題,市議員10日要求提升「住警器」裝置率,強制資源回收個體戶、住宅式宮廟等高風險族羣、場所裝設住警器。市府表示,住警器設置率已由35.54%提升至75.59%,增加40.05%,提醒民衆安裝守護居家安全。

資源回收戶 獨居長者優先

民進黨市議員邱素貞表示,臺中1棟7層樓集合住宅發生死傷嚴重的大火,住警器可在火災初期偵測煙的溫度,併發出聲響提醒火災發生,讓民衆及早應變逃生。南區國光里長陳雅惠說,住警器適時發出高分貝警報聲,警告家人與鄰居快速排除危險,是實用的警報工具,小兵立大功。

邱素貞希望市府透過里鄰長協助推廣民衆裝住警器,強制資源回收個體戶、低收入戶、獨居長者、住宅式宮廟、身心障礙者等高風險族羣、場所裝置,提高居家安全。

市府稱近2年 已增加40%

市府說,住警器預算2020至2021年編列1600萬元預算,及其他機關補助款741萬4300元,加上2021年底籤準動支市府第2預備金1000萬元,2年共編列3341.43萬元,購置10餘萬個住警器,住警器設置率從35.54%提升至75.59%,增加了40.05%。

依《消防法》5樓以下建築物住家應自行購置安裝住警器,消防局說,臺中編列預算購置住警器,也勸募善心人士或單位捐贈,補助符合資格的市民1個住警器,但居家只安裝1個住警器仍不足,提醒民衆採購安裝於住家房間、走廊、客廳、廚房、神明廳等,守護住家安全。

針對興中街大樓火災,盧秀燕籲中央修法,市議會民進黨團批盧以修法卸責。市府強調,現行法令無法執行私宅堆放大量物品影響公安的公權力,中央應努力制定法律,妥善處理私人產業導致公共安全的疑慮,後續將針對習慣堆積雜物或違法改建套房等高風險大樓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