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外籍看護與老公有姦情 正宮網罵賣淫還冒名攬客

黃女懷疑外籍看護與老公有姦情 , 上網辱罵「賣淫」等語,還冒名攬客,被判拘役100日。(本報資料照片)

中市黃姓人妻懷疑外籍看護與老公有姦情,2021年在臉書發文大罵:「通姦賣淫還搶劫」,以她大頭照發文稱:「我是妓女,也是搶劫犯」,還以「通姦」攬客,並傳訊恐嚇要將「賣淫女子」照片貼在電線杆,案經女看護報警。黃辯稱,有必要讓大家知道女看護會爲害他人家庭;法官依誹謗等罪判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女懷疑老公與印尼籍女看護有婚外情,2021年6月至7月間在網路社羣臉書貼文辱罵:「印尼傭通姦賣淫還搶劫」,並用女看護大頭照貼文宣稱:「我是妓女,也是搶劫犯」,「在臺灣南投民間鄉通姦一次2000元」、「通姦的男人很小氣,我要2萬,他不給我,我就直接搶皮包」、「我等你們喔」等語。

黃女在同年7月間傳簡訊辱罵看護,並表示,如果不接電話,就要將她的照片標註「賣淫女子」,貼在電線杆。

黃女到案,否認有公然侮辱、誹謗及恐嚇等犯行,辯稱,因看護曾與老公發生多次性行爲,每次索取1000元至2000元,顯然是在賣淫,有必要讓大家知道她會影響到其別人的家庭。

黃女說,透過傳簡訊找女看護出面處理外遇等問題,但對方都不迴應,她纔出此下策。

法官認定,黃女在網路指摘、傳述當事人「通姦」、「賣淫」及搶奪他人皮包財物,足以對名譽產生負面評價;且簡訊恐嚇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依誹謗及恐嚇罪判她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