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霸凌者當選模範生 北市教育局將制定選拔指引

臺北市教育局今指出,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初步規畫不要求成績,也會請學校成立委員會討論個案是否適任模範生,確切規定仍須與各校討論,屆時國小須依此制定模範生推選原則,預計113學年度實施。(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教育局未針對各國小制定「模範生」選拔原則,只有國高中制定「優良學生」選拔辦法,日前疑似霸凌者當選模範生,讓國小選拔規範備受討論。臺北市教育局今指出,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初步規畫不要求成績,也會請學校成立委員會討論個案是否適任模範生,確切規定仍須與各校討論,屆時國小須依此制定模範生推選原則,預計113學年度實施。

根據臺北市教育局資料,北市國高中訂有「選拔優良學生實施計劃」,選拔標準包含能負責任,認識自己且珍愛生命、具備自主學習能力,善用學習工具共7點,亦規範各校推選模範生時程。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指出,國小則是選「模範生」,教育局尊重各校,從未訂立明確指引。

不過,《國際橋牌社》導演汪怡昕先前驚爆臺北市某國小霸凌者竟當選模範生,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也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體系「官僚殺人」,校方和臺北市教育局助紂爲虐,引發爭議。

北市教育局事發後調查各國小選拔模範生標準,北市國小教育科長林侑融表示,各校都是正面表列模範生應有條件,例如成績、操行須達一定分數,通常由學生或老師提名,但都是學生票選。鑑於某國小疑似霸凌者被選爲模範生案,北市教育局將制定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並請各校依此訂定模範生推選辦法,再經校務會議通過,盼113學年度就能上路。

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表指出,北市教育局將設定模範生的基本條件,但模範生是品德典範,成績絕非選拔的必要條件,學生待人處事如何、孝順與否,都是可能的選拔標準,不過仍要與各國小討論才能定案。

陳素慧強調,模範生不是完人,而是選拔出某方面足以作爲同學表率的人,因此,初步規畫國小模範生推選原則將要求學校教師代表、學年主任及家長代表組成委員會,討論個案狀況、在爭議事件發生後的改變,是否能擔任模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