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嚴禁面試、評測等形式選拔

6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公佈《北京市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實施方案》。其中提到,完善教育收費治理工作機制。進一步研究完善代收費、服務性收費管理要求,加強教育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堅持公益性原則,加強學生餐費管理,確保師生膳食質量。督促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覈排名、下達升學指標,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嚴禁義務教育學校違反考試管理規定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或變相組織考試,嚴禁按照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嚴禁義務教育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爲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或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