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拖鞋引戰!鄰居硬擺門中間 遭貼紙條「再放踢下樓」

▲鄰居把拖鞋脫在兩戶中間的地板引發爭議。(圖/翻攝《信義區三兩事》)

記者林裕豐臺北報導

傳統公寓的公共空間常常有人佔用,一名網友就被鄰居的拖鞋激怒,鄰居的拖鞋總是放在兩個門中間,網友的小孩曾被絆倒,多次溝通無效,網友氣得想上門理論專家分析,公寓大多沒有成立管委會,要避開惡鄰居實在辛苦,如果不想鬧上法院,恐怕只能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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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社團《信義區三兩事》貼文,「隔壁鄰居妙,不時就把外出的拖鞋脫在兩戶中間的地板。因爲這是大門開口方向,早上小孩出門趕上學時,不時踢到或踩到或被這拖鞋絆到,所以變成我們開門時還先留意有沒有鞋再出門。」、「曾寫紙條留言請她不要放這,也曾把鞋推過去她家門口,甚至昨晚在這區塊貼 X ,但早上又發現了!」

雖然是小小一雙拖鞋,但是從原po的貼文可以看到滿滿的怒氣,貼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同感無奈,老公寓雖然公設少,住戶人口相較單純,但是遇到麻煩人物沒有管委會協助約束,溝通處理起來更爲麻煩。」、「每次善意告知都要有紀錄,真的溝通未果,最後的方式就是自家房子(非租屋)就門口裝監控,跟她說門口有監控,如果以後真的因爲鞋子絆倒受傷,會報警跟他索賠。」

▲拖鞋可能讓鄰居跌倒受傷。(示意圖/記者林裕豐攝)

雖然網友提供不少方法,但事情似乎還是無法順利解決,原po「心累了」最後在留言區發言「非常感謝各位的大力留言與建議,我已再次留紙條,表達勿再放於此,小孩易絆倒。若她再放我就會踢下樓。」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謝欣亞表示,若是居住在有管委會的住宅,有類似「佔用公共空間」 的情況,管委會都應介入處理,但若是如原PO一樣住在老公寓的話,只能由住戶彼此溝通協調了。

謝欣亞提醒,「新北市曾發生過,因擺放鞋子於公共空間導致鄰居跌倒受傷,而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20天的案例,不可不慎。」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總監陳炳辰指出,「千金買房萬金買鄰」,生活作息不同的鄰居百百種,尤其像是老舊住宅,多戶數套房大樓,甚至是居住地段較複雜、分回戶多的都更大樓,多常見鄰居將自家物品擺放在走廊、公共空間,除了給人外觀感覺不佳,也影響房價

陳炳辰進一步分析,曾傳出大樓管委會禁止住戶曬內衣頂樓等公共空間,管委會確實得以針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加以限制,甚至可以援引惡鄰條款,不過該民衆居住爲公寓,得視是否有其他管理單位,或是找鄰里長來做溝通,至於走上法院也非不可行,如主張公共空間的安全性等,只是大費周章之前法院都仍會傾向先走相關協調程序,建議還是覓得溝通管道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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