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趙駿亞不滿凱道交管推警察遭起訴 賠15萬和解

趙駿亞今賠償15萬元與員警和解。(黃捷攝)

藝人趙駿亞今年總統大選前一天,開車行經凱達格蘭大道附近,因不滿交通管制警方攔阻,與賴姓員警起衝突失控推倒賴員,遭依傷害、妨害公務罪起訴。趙駿亞今當庭賠償15萬元和解獲撤告,賴員、檢方均同意緩刑,臺北地院諭知本案改簡易判決處刑,近期將判趙駿亞緩刑。

檢方起訴指出,案發當天晚間6點13分許,民進黨凱道前舉辦總統蔡英文造勢活動,管制周邊道路人車,趙駿亞當時駕駛白色休旅車行經仁愛路林森南路口,趕着回家父母吃飯,卻被負責交管的賴員攔阻,他下車質疑爲何前方車輛可過去,輪到他卻被管制?

趙駿亞最後情緒失控,用力推倒賴員,致賴員腰部胸部鈍傷,當場遭到逮捕,警方依傷害、妨害公務罪移送臺北地檢署,當時趙駿亞雖然認錯,但辯稱不懂法律檢察官復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並於5月13日將他起訴。

北院今開調解庭,趙駿亞與賴員僅花5分鐘就達成共識,隨後在法庭上當場交付15萬元和解金,並起身對賴員公權力致歉。

傷害罪部分賴員同意撤告,但妨害公務屬公訴罪,無法撤告,辯護律師林孝甄希望法官考量雙方和解,以法治教育條件判處拘役、緩刑,賴員、檢察官也表示同意,法官因此諭知改簡易判決處刑。

庭後,趙駿亞受訪表示,當時自己很很衝動,已跟警察先生達成和解,對公權力造成影響,感到自責,也很抱歉,浪費社會資源,覺得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