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劉伊心富商夫逃漏營業稅48萬 判刑4月定讞
劉伊心(左)與老公林志隆感情甜蜜。(本報資料照片,劉伊心提供)
藝人劉伊心的老公、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林志隆,2019年間以不實的發票,幫助老虎牙子公司逃漏營業稅額48萬2381元,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構成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4月, 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林志隆原本是有氧生活公司董事長及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他在2019年1月11日因有氧生活公司未依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通知之期限,辦妥董事、監察人改選及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而當然解任該公司董事長、董事,非有氧生活公司負責人。
林男無權以公司名義開立統一發票,但卻在2019年5月1日,以其持有之有氧生活公司發票,以品名通路轉移權利金,不實開立銷售金額964萬7619元,銷項稅額48萬2381元之發票1紙,蓋用有氧生活公司統一發票專用章,交由不知情之老虎牙子公司會計充作進項憑證,持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稅額,幫助老虎牙子公司逃漏營業稅額48萬2381元。
一審及二審認定林男在2019年4月間已知悉其喪失有氧生活公司董事及代表人身分,卻仍於同年5月1日開立發票,顯有僞造故意,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 易科罰金,林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