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燒不停 高市勞工局解析請假給薪問題

許多民衆相當關心當自己確診、遭隔離或因孩子停課需要請防疫照護假時公司的給薪狀況,高市府勞工局長周登春在防疫記者會上,爲民衆解答相關問題。(高市府勞工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全國本土確診病例持續破萬,高雄29日也新增379人染疫,許多民衆相當關心當自己確診、遭隔離或因孩子停課需要請防疫照護假時公司的給薪狀況,高市府勞工局長周登春在防疫記者會上,爲民衆解答相關問題。

周登春指出,家裡有配合防疫需要照顧幼童、學童者,可請無薪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或全薪特休假,而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若身體有非新冠肺炎的其他病徵,可請全薪特休假或半薪普通傷病假,若僱主要求勞工在家隔離,應照給薪資。

周登春表示,若勞工因執行職務引起檢疫或隔離應給予全薪,若是個人因素造成則爲無薪,或可請有薪特休假,勞工確診需隔離治療時,若職業上原因屬於職災請公傷假,原領工資補償,若個人因素確診,可請全薪特休假、半薪普通傷病假或無薪事假。

最後,施打疫苗部分,無論接種一、二、三劑後,勞工有疫苗不良反應的情況發生,自接種日後至隔天24時止,可申請無薪疫苗接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