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沒收入 他攜4歲兒尋短獨活伴屍2天 遭判14年

葉男去年9月間攜幼子燒炭輕生,兒死、他獨活,臺中地院依殺人罪判刑14年。(資料照片)

42歲葉姓男子去年9月間帶着4歲兒子在家尋短,豈料,自己隔天竟清醒來,發現兒子死了、自己獨活,伴屍2天后,出門買農藥喝下肚,因腹痛難忍不適而打電話向「119」求救,送醫救回一命。臺中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葉男徒刑14年,仍可上訴。

從事齒模技術工作的葉男,與妻分居1年多,在臺中市北屯區租屋與4歲兒子同住,他罹患憂鬱症服藥控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幾乎沒有收入導致經濟陷入困境,萌生厭世念頭。

葉男去年9月24日在租屋處先餵食兒子安眠藥,等他昏睡後,在房間內輕生,沒想到,自己昏睡到隔天早上醒來,發現兒子已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他在屋內伴屍2天,27日外出購買除草劑,返家喝下農藥後導致身體不適、腹痛難忍,傍晚即撥打「119」電話求助。

消防人員趕到現場,發現他兒子躺在牀上,已明顯死亡,葉男指稱,他喝下除草劑,腹部疼痛不已,經緊急送醫救回一命。臺中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葉男。

臺中地院審結今天宣判,法官認定,葉男身爲人父,本應愛護幼子,面對外在經濟壓力衝擊,不向親友求助,竟動手殺子實屬不當,但審酌起因與無端殺人、恣意剝奪他人生命有所不同,而且犯後坦承犯行,表示願受刑罰制裁,審酌殺害動機、行兇手段,且並無前科、素行良好等情形,量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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