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丟導遊工作 醉男毆打2護理師判3月

臺北地院

楊姓男子酒後不適到醫院急診,卻在急診室喧鬧,不但對前來關心護理動手推打,甚至還在護理師攙扶他上廁所後,攻擊2名護理師,臺北地院依《醫療法》判楊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過去從事導遊工作疑因疫情已一年無業,今年1月8日下午4時30分,酒後到北市松山區某醫院急診室就診。當天晚間6時7分,劉姓護理師因他吵鬧至其病牀前關心,楊竟徒手推擊,致劉上腹部挫傷、前胸壁挫傷。

同日晚間7時30分,劉姓護理師攙扶楊出廁所,楊又毆打劉左臉,並踢擊前來協助的吳姓護理師,造成劉頭部挫傷,吳頭部外傷臉部挫傷,事後劉、吳報警提告。北檢調查時,楊男認罪,檢方起訴楊男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楊男並無前科,僅因酒後一時失慮,出手毆打2名護理師,事後雙方成立調解,楊並賠償2人,依2個《醫療法》強暴方式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楊男應執行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