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衝擊!健身房停業員工、時薪教練裁判 都可獲4萬補貼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行政院3日公佈「紓困4.0」方案,針對因3級防疫而停業的運動事業從事人員,如教練裁判、球評等,教育部長潘文忠指出,只要符合資格者,最高可補助4萬元;而補習班課照中心、運動事業等受疫情衝擊,也可申請每位員工最高4萬的補貼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不是專屬在哪個健身房游泳池,就是以時薪計算,這波的受衝擊非常大,這部分也設定,只要是非任一單位全職員工,且因契約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而導致任一個月酬勞較3到4月平均或108年同月之酬勞少達50%,符合資格者最高補助4萬元。

另外,針對補習班、課照中心、運動事業,目前有2個類型的申請條件,如果受到疫情衝擊導致5到7月中任一個月的營業額,叫3到4月減少50%,會採取一次性補助,以僱用員工的總數乘上4萬做計算。

若是未發給員工達到基本工資的事業,就會依照企業姓採一次性補助,受僱員工補貼以3萬元再加上1萬元就業安定基金做補貼。會由相關的教育、運動事業體,依照實際營業狀況提出申請

潘文忠也補充,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安親班以及健身房等,都是紓困對象,領時薪或兼差兼任的教練,包括球評、裁判等等,符合申請資格會一次補助4萬元,估計約有約有5000位符合資格者。

另外,經濟部則補充,受到疫情衝擊在5到7月營收銳減50%的「艱困企業」,也就是「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員工薪水未達基本工資」的企業及員工,包括升3級防疫後受關閉的娛樂休閒業,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KTV、健身中心、三溫暖等,此類場所從業人員往往僅領底薪或無底薪,未達基本工資,甚至停業後完全無薪;本次補貼將有所挹注。

上述事業體,其企業的停業補貼爲以全職員工數發放1萬元;而支付給員工的薪資補貼部分,爲1次性發放3萬元,另外由就安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

經濟部表示,補貼條件爲企業不能解散或自行歇業,雖允許員工離職,但離職員工數也依企業規模大小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