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幾乎沒有,現在的中小學校爲什麼這麼多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這個詞,也是近些年纔出現的。在過去,尤其是七八十年代,學校裡幾乎是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的。現在的學校,管理上應該是更規範了,更嚴格了,那爲什麼校園欺凌案件卻頻發呢?這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作爲一名教育工作者,對此也深感困惑,不過細細想來,可能是基於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過去的老師對犯錯的學生是真打,現在的老師都是說服教育。

現在的79後80後對自己的學生生涯應該還記憶猶新,因爲在那個年代,老師打學生真的是家常便飯,見怪不怪。

學生不寫作業、學生遲到、學生罵人、學生擾亂課堂等等,反正只要學生犯錯,老師說服教育後還屢教不改的,老師絕對是拳打腳踢,毫不留情。有些老師甚至把學生留在學校,懲罰他們不準回家吃飯,也不允許家長送飯。可以說,那時的老師有絕對的權威,自己想怎麼懲治學生就怎麼懲治,校長也不會干預,家長更不會去鬧。

再看看現在,不管學生犯了多大的錯,老師也沒什麼懲治權,最多隻能是說服教育。如果說服教育沒效果,領導只會認爲你無能,連一個學生都教育不好。時間長了,學生越發不把老師放在眼裡了,越來越猖狂了。

第二:過去的家長支持老師打學生,現在是真護犢子。

過去的家長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在教育孩子上,是非常信任老師的,不管老師怎麼體罰懲治學生,他們都認爲是爲了孩子好,絕對不會不支持老師的工作。孩子在校被老師打,回家後家長也會把孩子再揍一頓,因爲在家長看來,你不犯錯,老師怎麼會揍你呢?既然犯錯,回家也得捱揍。

再看看現在的家長,雖然文化水平不低,但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除了護犢子就是護犢子,毫無原則可言。正是因爲他們的溺愛,導致很多孩子越發有恃無恐,不把學校和老師放在眼裡。時間長了,就更加囂張了,哪個老師也管不了了,徹底成爲問題學生了。

第三:過去不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有權開除學生。

我們國家實行義務教育絕對是好事,但是義務教育有一條,就是學校無權開除學生,這也讓問題學生層出不窮。因爲連學生都知道,學校不能把我怎麼樣?就算我犯再大的事,學校也不能剝奪我上學的權利,所以越發的有恃無恐了。

過去的學校是有權讓學生留級,也有權開除學生的。學生成績不理想,可以不讓你升級;學生在校犯事,屢教不改,學校有權開除你。這種情況下哪個學生敢犯事?更別說校園欺凌了?

目前的校園欺凌基本都發生在中小學,這也充分說明該給學校適當的懲治權了,不能再縱容問題學生了。

現在的父母過度溺愛孩子,導致學校管理孩子難度加大,如果再不給學校適當的懲治權,根本沒有辦法管理好那些問題孩子,如果管理不好那些問題孩子,未來校園欺凌現象還會更加的嚴重。

這牽涉到每一個孩子的安全,牽涉到每一個家庭的命運,可以說涉及千家萬戶。爲了每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的生長環境。所以必須給學校懲治權,允許學校開除學生,給問題學生嚴重的警告,只有如此,才能讓他們早早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早日改邪歸正。

現在網絡媒體發達,學生接觸到的不良信息更多,所以學壞的可能性也更大,尤其是很多父母疏於管理的孩子,如果學校再不出手管教他們,將來他們也會成爲社會不穩定的極大因素。鑑於此,希望社會能給學校更大的自主管理權,允許他們採取適當的方法懲治問題學生,給所有學生一個警告,學校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對自己的錯誤言行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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