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南澳水域遊憩 將全面開放

宜蘭縣南澳水域第二階段「全面開放」達成共識,近日將公告全時段、全項目,所有的水上游憩活動都能玩。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南澳神秘沙灘民國107年曾發生瘋狗浪襲捲沙灘車,導致遊客及業者共5人落海死亡意外,縣府隨即公告該地區水域禁止水域遊憩活動,但在110年修正第一階段開放可從事「中、低風險」水域遊憩活動,縣府工商旅遊處昨邀地方人士及水上活動愛好者開會研商,達成第二階段「全面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共識。

與會者達成4點共識,包括南澳地區水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水域遊憩活動;另要求業務單位最慢於45天內,完成水域遊憩活動開放公告;現場標示活動風險、相關警示,及配合保育等;請業務單位持續宣導,讓於南澳地區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民衆,瞭解水域遊憩活動風險,注意自身安全。

工旅處表示,縣府所管轄的水域是朝向開放水域遊憩活動的方向辦理,其中宜蘭縣南澳海岸屬於陡降型海岸,潛藏着諸多風險,所以在107年發生不幸意外,同年發佈該地區水域全面禁止水域遊憩活動。

工旅處表示,因應民衆建議,委託成功大學評估,110年修正公告,第一階段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中、低風險」水域遊憩活動,例如獨木舟、SUP,其餘因考量南澳爲陡降型海岸,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等三項「高風險」水域遊憩活動。

因衝浪玩家日前抗議,工旅處啓動第二階段程序,獲得全年度開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等共識。但在公告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前,仍要遵守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違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具營利性質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