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媽寶男性侵酒女 嗆「媽媽說,要錢的女人非好貨」

▲雖然工作者常遊走在法律道德邊緣,但也不代表旁人可以隨意對他們施暴。(圖/翻攝自韓國酒店情報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媽媽在你背後,她很火!宜蘭楊姓男子得知一名酒店小姐急需3萬元贖身,竟瞎掰說可借錢,將酒店小姐騙出來性侵,之後再把她丟包在景美鳴遠橋附近。苦等不到楊男的酒店小姐發現受騙,失望打算跳橋自殺時被員警撞見阻止,可惡的楊男被捕後毫無悔意,還推託說:「媽媽有教我,一直要錢的女人不是好東西!」

警方調查,現年21歲的楊男前科累累,去年8月因另案被通緝,跑到宜蘭跟母親同住避風頭。今年年初某夜,楊男在網路聊天室碰到一名19歲酒店小姐,跟他吐苦水抱怨工作很辛苦、不想做了,無奈還差3萬元贖身。

無業又沒錢的楊男假好心,說可以先借酒店小姐,等她以後有能力再還,酒店小姐信以爲真,一個人搭計程車臺北趕到宜蘭,楊男卻以熬夜太累想補眠爲由,把酒女騙到羅東汽車旅館性侵。

酒女被性侵後心有不甘,但想到自己有求於楊男,只好低聲下氣地不斷詢問楊男何時可以拿到錢,「我媽媽可以幫忙!」楊男被問煩了,隨口說了個地址要酒女去那邊等他拿錢,酒女於是又傻傻地坐計程車回到臺北。

等等等了又等,酒女從晚上等到深夜,終於死心確定自己被騙,失望之餘,一個人遊蕩走到景美鳴遠橋上巡邏員警看見她神情落寞,一人望着橋底,趕緊上前關心,酒女終於忍不住放聲大哭,把自己被騙和性過程全盤告訴警方。

楊男被捕後,打死不認有跟酒女發生性行爲,卻又無法解釋爲何被害人體驗出他的DNA,反怪酒店小姐一直跟他要錢,不是好女人,將一切過錯都推給媽媽,令警方聽了也直搖頭。新北地檢署29日依強制性交與侵佔罪起訴楊男,性侵加上他被通緝的罪狀等,最重可合併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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