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機師偕空姐爽玩南部誆出差 元配憤怒提告結果出爐

葉姓已婚機師2022年9月和妻子稱要到開貨機到美國,不料竟是和1名空服員到南部旅行2天1夜,妻子崩潰提告空服員侵犯配偶權,空姐遭地院判賠3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葉姓已婚機師2022年9月和妻子稱要到開貨機到美國,不料竟是和1名空服員到南部旅行2天1夜,妻子崩潰提告空服員侵犯配偶權。2人雖辯稱僅是好友。但法院認爲,葉與空服員已經超出好友範圍,判空服員賠償妻子30萬元。

機師妻子提告,丈夫與空姐當天一路往彰化鹿港天后宮、嘉義東石漁港、臺南高鐵站,最後併入住高雄某飯店。認爲空姐侵犯其配偶權,要求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並請求賠償100萬元。

空姐則說,知道機師已婚,也坦承搭乘機師車輛,併到南部旅遊,但是2人出遊、步行時,並無牽手、摟腰等親暱動作,且雖然住在旅館,但是訂2間房間分開入住,她也有負擔自己的房費,就跟好友相約吃飯、外出,不能僅因性別不同,就認定有不正常往來,甚至發生婚外情。

法院判斷,機師在婚姻期間與空姐共乘一車到南部旅遊,雖然無從認定機師與空姐是否住同間或不同房間,但就算是入住不同房間,但2人均已婚,加上2人出遊前均對配偶隱瞞,難認2人是基於一般情誼出遊。加上妻子拍下2人過馬路挽手步行,與熱戀中男女無異,判空姐賠償妻子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