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光教會申請市定古蹟遭駁 蔡詩萍:較適用不義遺址範疇
義光教會向臺北市文化局申請爲市定史蹟,被以情形較接近不義遺址等理由駁回。文化局長蔡詩萍27日迴應,文資委員皆認同義光教會場址在臺灣史發展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但其較適用不義遺址範疇,呼籲中央快將《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臺北市文化局提供)
民進黨立委範雲、張雅琳今天(27日)表示,義光教會向臺北市文化局申請爲市定史蹟,被以情形較接近不義遺址等理由駁回。文化局長蔡詩萍對此迴應,去年12月發函教會結論,文資委員皆認同義光教會場址在臺灣史發展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但其較適用不義遺址範疇,不適合在《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前用文化資產作爲替代。
義光教會原址爲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住宅,1980年2月28日發生「林宅血案」,林義雄的母親、雙胞胎女兒在此遭殺害,長女重傷。範雲等人今舉行記者會稱,義光教會去年10月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市定史蹟,被以林宅血案的真相尚未偵破、歷史定位尚難論定,及其情形較接近不義遺址,或可待條例通過後登錄等理由駁回。
蔡詩萍表示,去年10月收到義光教會申請市定史蹟,就啓動文資審議程序,先後派2組文資審議委員會勘,評估結果都是不適合做市定史蹟,主因是林宅爲地上5層樓、地下1樓現代公寓,但義光教會使用空間僅有地上1樓及地下1樓,若用《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起來,剩下的2至4樓住戶未來若要改建都會被卡住,經文資委員評估,去年12月除發函,也派員前往教會說明申請結果。
蔡詩萍說,文資委員都覺得義光教會在臺灣民主發展具有特定意義存在,所以都建議應列入不義遺址,但問題是《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尚未通過,且中央促轉會過去公佈的全國不義遺址名單上也沒有義光教會,呼籲中央快將《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讓地方政府能有依據保存這些重要地標。
蔡詩萍表示,在中央法原尚未通過前,今年2月已將義光教會納入市府舉辦北市人權場址導覽活動路線中,也由教會方協助解說場域歷史,獲得很好的迴響,也將持續和教會方保持聯繫,共同爲臺灣過去人權歷史推動及記憶保存來做努力。
對於綠委稱,北市府阻擋,蔡詩萍說,文資認定都須經由文資審議程序,由專家學者決定,並辦理文資會勘,並非文化部長或總統就說得算,質疑綠委是真不知道,還是刻意忽略,文資認定都是由文資委員決定,不是北市府能決定的,痛批「惡意阻擋」根本是污衊文資委員跟文化局所有同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