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食安大稽查 民衆逛遊夜市真安心

臺南夜市小吃遠近馳名,爲了確保市民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於3月起與法制處等機關進行夜市攤販飲食衛生稽查,以保夜市食安。(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夜市小吃遠近馳名,爲了確保市民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於3月起與法制處等機關進行13場次夜市攤販飲食衛生稽查,共稽查142家次攤販業者,另檢測油炸油48件及查覈食品標示86件皆符合規定,並針對夜市攤販業者抽驗75件食品送衛生局檢驗中心檢驗,以保夜市食安。

夜市食安聯合稽查3場次大型觀光夜市,及其它地方性夜市10場次(例如:樺谷、新市復華後壁厝及佳里傳統夜市…等)進行飲食攤販食品安全衛生稽查,其中125家次攤販業有部分缺失事項爲:「從業人員工作時未穿戴整潔之衣帽口罩」、「食品未有防塵防蟲措施」、「食物器具不得直接放地面」,經現場輔導後均已完成改正。另爲確保夜市食材來源安全,對夜市攤販業者進行抽驗,有米麪類產品、截切水果生鮮雞蛋醬料或調味料及蜜餞等共計75件品項,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甜味劑漂白劑動物用藥及農禽畜農藥殘留等。

臺南市衛生局長陳怡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產製販售過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相關規範準則有:從業人員必須符合個人衛生,並做好正確洗手;製備過程中使用之器具(如:生熟食刀具砧板應分開使用)應避免交叉污染;食材溯源安全應選購包裝完整且商譽良好的廠商,(如:醬料外包裝有無破損);廢食用油清除處理皆要符合規定,讓民衆在逛夜市享受特色小吃時,能逛的開心、吃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