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鳥安心棲息!國產署:高生態敏感區 不提供申設太陽能光電

▲爲平衡讓野鳥棲息環境生態綠色能源發展國產署表示,未來國有鹽業土地涉及高生態敏感區不開放給業者申請設置太陽能光電。(圖/記者林悅翻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確認光電業者就嘉義臺南地區申請開發太陽光電設置,因爲涉及野鳥棲息地,近日國產署邀集中華鳥會等環保團體行政院特有生物研究中心、能源局等開會研商並且做成決定,未來嘉義臺南鹽業用地屬於高生態爭議區者都不再同意業者申請或提供太陽光電;已經同意業者申請者,國產署也將無息退回保證金

此外另外已經有國有土地提供環保團體認養者,國產署也不會同意提供業者設置太陽能光電。爾後並將就國有土地已核發光電業者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案件,在網站公開土地標示供民衆查詢。

國產署官員表示,依據農委會特生中心給予的圖資顯示,野鳥棲息有分高敏感、中敏感和低敏感地區,雖然中敏感地區有土地提供臺電設置光電設備,但是臺電並非全設置光電設備,有保留空地給予野鳥棲息;至於高敏感地區國產署圖資顯示,大約有幾十件爭議案件,但是隻有一件是位在臺南的土地,面積大約200公頃是已經同意並且收取保證金,開會之後,國產署已經退還保證金,且該業者也尚未向地方政府提出開發申請。

國產署解釋,經審查覈發光電業者國有土地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供業者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許可,後續環境影響評估、籌設許可、土地使用變更等,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主管法令審查,假使經主管機關審查未通過,於確認國有土地未有擅自佔用情事即無息退還保證金,未涉國有土地提供使用情事。

國產署表示,將遵循兼顧生態及經濟發展,並與環保團體共同推展公私協力合作方式,戮力達成環境永續經營願景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