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大亨夏天倫爆料「貴婦版大S」偷小孩紅包錢 誹謗遭起訴

有「貴婦版大S」封號的名媛黃廉盈,今年遭「夜店大亨」前夫夏天倫爆料拿走女兒紅包錢等言語,黃女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夏天倫所言爲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認定涉犯誹謗等罪嫌依法起訴。

夏天倫爲美商SUPPER Club以及the LOOP集團創辦人,父親爲臺北市東區酒店大亨夏承榮,曾縱橫北市酒店逾30年,夏天倫與胞弟夏天浩在北市經營多家夜店,從早期的Luxy,到現在的OMNI、KOR、CÉ LA VI TAIPEI,爲臺灣的夜店王。

黃廉盈提告指出,她與夏天倫已在2021年5月3日協議離婚,夏天倫爲了向她索討款項,涉嫌在社羣平臺po文貶損他的人格及社會評價,且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提告夏天倫妨害名譽。

黃廉盈證稱,離婚後夏同意讓她進屋搬家,保險箱內是她和夏共用,有3個紅包袋,過年時婆婆會將她和她小孩的紅包一起給他,紅包無法區分是他的還是小孩的,這些錢放在保險箱作爲「家用」,夏一直以來家用沒有給現金,離婚時夏答應要給她1年房租,1個月新臺幣8萬元,搬家時她有拿走保險箱內現金60萬元,共識就是從保險箱拿。

夏天倫多次要求黃廉盈將紅包錢還給女兒,女兒也傳訊息給黃廉盈希望返還紅包。檢方認爲,夏天倫發文稱「預備好的30天Threads馬拉松」等句,無從確悉夏天倫發表文字,難認爲恐嚇危害他人安全罪嫌的惡害通知。

檢方調查,夏天倫今年8月間在社羣發佈內容意旨,黃廉盈恣意拿走女兒的紅包錢、製造假象、奉承其他提供金錢的男子、長期不返家及接收若干整形手術,不論指述是否與事實相符,僅涉及私德均與公益無關,認定夏天倫涉公然侮辱、誹謗罪,從重一誹謗罪起訴。

名媛版大S黃廉盈與夜店大亨夏天倫離婚。圖/摘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