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人妻嘿咻完事還要送金戒 「當我盤子」他開車落跑慘挨告
雙方在摩鐵完事後,女方要求送她金戒,丁男不想被當盤子就駕車落跑,卻被對方提告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1名丁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隔天開車載她去百貨公司購物,還幫忙付款4680元,詹男提議去摩鐵喝酒聊天,酒酣耳熱之際便激情滾牀單,完事離開摩鐵後,A女在車上又要求詹買金戒給她,詹男驚覺自己被當盤子,要求A女去超商幫忙買菸,當A女進超商後落跑。A女覺得被放鴿子很丟臉,便提告性侵。
法官審理時,丁男坦承有與A女發生性行爲,但否認強制性交,丁男表示:「當天去百貨公司,A女叫我幫她支付化妝品的錢,並說好要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過程中都沒有強迫A女,之後A女又要我買金戒指給她,我覺得她在敲詐我,所以纔在我請她去買菸時離開等語。」
A女則說,我跟丁男在交友軟體認識,接着他說要加我的LINE,我要去百貨公司購物,丁男說可以載我去,買完東西后,她約我去汽車旅館喝酒,他趁我酒醉微醺使不上力,脫掉我的衣服性侵,全程我跟他說「我不要」、「我很痛」,但我使不上力,只能掙扎,造成我瘀傷,我的意識是清醒的。
A女表示,事情發生後丁男說要買一個小金飾補償我,在路上叫我開手機查詢附近的金飾店,之後丁男開車載我到附近超商,叫我下車幫他買菸,我買完煙後,他已經開車離開,我才趕快報警。
法官檢視A女手機紀錄,在車上時確實有用手機查詢附近銀樓,然卻未趁機傳送相關求救訊息,勘驗超商監視器,A女下車進超商買香菸時,與店員應對神色自若、態度從容,買完煙後,走出店外進行手機實名制動作,隨後四處張望找尋丁男車輛,並撥打電話,之後坐在超商外,持續撥打電話,經過6、7分鐘後,A女走進店內詢問店員超商地址,再走出店外講電話。之後A女傳訊給丁男,「我以爲我被放鴿子了」、「放鴿子我會生氣啊」、「我報警了」。
法官認,A女於脫離丁男實力控制時(下車後),理應即刻向超商店員求援,反而是急着找已經駕車離開的丁男,與一般常人遇到類似狀況,會急於離開危險情境的反應相違背,確實悖於常情。
A女精神鑑定結果,壓力反應主要是來自於被丁男拋棄在超商,誘發過去被拋棄的痛苦經驗,而產生強烈驚嚇並陷入不知所措的恐懼情緒,但此經驗並不符合創傷後壓力症的診斷準則。
鑑定報告指出,A女原本就具有自我形象和情感表現不穩定,努力逃避被拋棄的人格特質,使其在案發後,強烈的憤怒難以控制,產生情緒明顯反應過度的不穩定現象。綜合所有證據,法官日前依法判決丁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