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交往國二女學生 車震嘿咻10次!10年後挨告下場很慘

男師交往國二女學生,車震嘿咻10次,10年後挨告下場出爐。(圖:shutterstock/達志)

宜蘭一名國中男師阿國(化名),遭過去教過的女學生指控,2012年阿國擔任她隔壁班導師時,2人交往成爲男女朋友,在2012年11月,阿國開車載她到一處橋下,引誘她幫他口交時,不僅摸胸及下體,還用手指及生殖器完成性行爲,陸續發生2次。之後,2人還在阿國租屋處發生8次性關係。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並未與女學生髮生性關係,他承認2人有交往,但沒有女學生指控的那些事情,因爲時間很久了,他覺得沒有什麼,就是人跟人之間的來往,而且2022年5月時,女學生傳訊息給他太太,竟跟他太太要250萬元,他原本要請律師處理,但還沒有處理,女學生就提告了。

女學生則是指稱,阿國是隔壁班的導師,也有教過他們班的一門課,雙方認識是因爲參加社團活動,因爲那個社團就是阿國所創辦的,她後來有加入該社團。

阿國2次單獨載她出去,將車停在橋下後,一開始被阿國親吻時就有點嚇到,但是她沒有拒絕,後來被引誘幫他口交,阿國有有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當時友幫他口交直到射精。

後來國二上學期剛開學時,阿國載她返回他的租屋處,2人陸續發生了8次性行爲,因爲平常還是要上課,所以都是假日時去的,每次都會待1到2個小時左右。女學生表示,最後一次應該是在國三下學期,接近畢業的時候,阿國也開始慢慢不理她。

法官審酌,阿國在國中任職教師,有正當高尚的職業,卻未維護師道,謹守師生分際,利用女學生性智識不成熟,對教師尊重而不敢違逆的心理狀態,特意製造獨處機會,發生性行爲共9次。

法官認,阿國持續戕害女學生身心及人格健全發展,對其將來一生的影響既深且遠,且在偵查及審理時,一概否認犯行,也未與女學生達成調解,賠償損害並獲得原諒,犯罪後態度惡劣。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又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共8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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