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局發口罩每日補貼800元 免課所得稅

財政部官員12日指出,我國健保合作藥局配合政府政策,代銷口罩款項公庫,無所得稅問題。藥局花費人力時間發口罩,因此政府每日會補貼800元,財政部將發佈函釋,訂定800元款項可全數列爲成本及必要費用,免課所得稅。

財政部將於近日核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受政府委託代售口罩,自政府取得之款項,以收入之100%認定其成本及必要費用,無須課徵所得稅,且藥局的扣繳義務人免開立扣繳憑單

官員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今年2月6日起口罩販售實名制由健保藥局於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依規定價格代售政府徵用口罩,每個5元,其口罩款項是全數交給國庫,因此不會有所得問題。

然而,健保藥局因協助執行代售口罩作業,每天付出人力、時間進行包裝銷售口罩,政府每日會補貼800元的代售人力、時間成本,最近有藥局前來詢問這800元是否課稅,因此財政部配合釋疑,一律定調扣除該費用爲必要費用,同樣無所得,也免扣繳。

除了所得稅以外,官員也表示,在營業稅部分則依循「傳染病防治法」第55條規定,只要是幫助政府配銷防疫物資,可不受公平交易法、商品標示法、營業稅法等限制。因此,健保藥局受政府機關委託代銷口罩、防疫酒精等,可免徵營業稅,也可免開統一發票。

此外,財政部指出,新冠肺炎期間,健保特約藥局也有配銷酒精、向政府收取手續費,因該部分收入屬於藥師專業性勞務,非營業稅範圍。酒精手續費的所得稅問題,官員認爲,還要等業者前來詢問,財政部再統一訂定,目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