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4萬5臺幣「活不下去」! 日本74歲嬤風中擺攤11小時

日本74歲嬤爲了生活仍在寒風中擺潘。(圖/pixabay)

記者林瑩真/編譯

在日本,法定退休年齡爲60歲,養老金則要到65歲才能拿到,然而,很多老人即使拿到養老金也無法過活。日本東京一名74歲阿嬤就透露,她的養老金不到16萬日圓(約臺幣4萬5700元),既還不了貸款,也不夠支付生活所需費用,只能選擇在寒風中擺攤賺錢,身體早就不行,卻得拼到80歲才能還完貸款。

據《朝日新聞報導,這名阿嬤在日本元旦的寒風中,撐着74歲的身體辛苦擺攤,用1個400日圓(新臺幣114元)的價格販賣蘋果糖,她身穿5件毛衣,配着褲襪褲子針織筒褲,從早上9時工作到晚上8時,整整11小時卻只能賺到1萬日圓左右(約新臺幣2850元),「若加上準備時間,換算成時薪簡直傻得可以」。

阿嬤透露必須拼命賺錢的原因,由於40年前丈夫過世,她必須一個人養孩子,雖然在65歲正式退休,但爲了改建丈夫留下的房子花光所有退休金,卻還有300萬日圓(約新臺幣85萬6800元)的貸款必須償還,這樣一算,她必須償還到80歲爲止。

然而,她因爲家庭因素不能住在自家,算上租屋費用及貸款,她一個月要支出9萬日圓(新臺幣2萬5700元),光靠16萬的養老金根本無法生活,於是她只能選擇擺攤工作,生活上則儘可能省下一切費用,例如收其他攤子剩的食物果腹,以及到老人福祉中心免費澡堂洗澡。

另一名71歲的阿嬤也遇到同樣情況,她因爲在2年前年滿70歲而從傳統藝能的工作中退休,但退休金不到10萬(約新臺幣2萬8550元),每個月養老金僅2萬6000日圓(約合新臺幣7425元),不工作就活不下去,只是過去長期跪坐的工作環境讓她膝蓋不好,想要從事清潔工作等體力活也會被拒絕,「要想工作的話,還必須先治好身體」。

幫助生活貧困者的NPO法人「Hot Plus」指出,日本越來越多年長者因生活困難,或無力工作卻不得不工作的情況而前來諮詢,雖然政府提出可讓年長者依本人意願工作到70歲的法規,但如何從根本解決人民貧困的問題?似乎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