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稱「夾娃娃換零錢」 亮槍綁檳榔攤老闆娘搶3萬元 2匪栽了
稱「夾娃娃換零錢」 亮槍綁檳榔攤老闆娘搶3萬元 2匪栽了(資料照片)
張姓男爲了報復,經營夾娃娃店老闆,尋求債務人,再找戴和莊姓友人,組成強盜集團,持兇器綁老闆娘雙手,恐嚇勒索3萬元,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到9年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吳敏菁彰化傳真)
張姓男爲了報復,經營夾娃娃店老闆,尋求債務人,再找戴和莊姓友人,組成強盜集團,持兇器綁老闆娘雙手,恐嚇勒索3萬元,最後落網,彰化地方法院依共同涉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和共同竊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到9年2個月。
這起強盜勒索案,像電影般無俚頭,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和夾娃娃機店老闆發生有糾紛,找上欠錢還不起的張姓債務人出頭來進行勒索,給教訓,又找戴姓友人幫忙買1把改造手槍、1個彈匣和14發子彈,交給張姓債務人去執行勒索任務,還怕張單獨辦不了事,又找了莊姓友人協同作案。
張姓債務人因欠錢還不起,聽從張姓指揮,張姓男子開車載他去觀察附近的地形,並事先謀畫,戴姓男子又配合拿萬用鑰匙,先偷一輛機車,提供作案工具,張姓債務人就騎着贓車,載着莊姓友人,跟着張姓男子到達夾娃娃機店附近,張姓男子開車先離開。由張姓債務人和莊姓友人執行要錢任務。
張姓債務人假裝要玩夾娃娃機,向老闆娘換零錢,趁機跟到後面房間,接着就拿出手槍,威脅「我在跑路,先拿出5萬元來,以後我找機會還…。」一面說,就拉下槍機,還掉下1顆子彈。
老闆娘嚇得腿軟,莊男綁住老闆娘雙手,隨後張姓老闆看見也嚇壞了,拿出3萬元,莊姓男子和莊男得手後,再共乘機車到附近巷子,張男這時候開車來應應,張男拿走1萬5000元,其餘1萬5000元由張姓債務人和莊男平分。
案子後來被偵破,法官審酌4人在落網,互推責任,還謊稱不知手槍來源,調查後,張姓男子和娃娃機老闆並沒有深仇大恨,只因爲嫌隙不爽,想要報復,就謀畫者起槍恐嚇勒索
,法院判決張姓男子和張姓債務人,都是9年2個月有期徒刑,莊男8年4個月有期徒刑,戴男被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