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情況業主評價工作指引》徵求意見

物業公司幹得怎樣 業主來打分

新快報訊 記者王彤報道 物業公司幹得怎樣?由小區業主來打分。10月18日,廣州市物業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徵求《廣州市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情況業主評價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公衆意見的公告在廣州市住建局官網掛出。指引設置了20項內容給業主評判,滿分爲100分。

根據指引,並不是所有的物業公司都會被評價。指引指出,評價對象爲:本市轄區範圍內實行專業化物業服務且依法引入(更換)物業服務人滿一年及以上的住宅小區,包含劃分爲同一區域的以住宅爲主的綜合性小區。達不到《廣州市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標準》(2023年版)最低的五級服務標準的,暫不納入評價範圍。

評價實行動態管理,一年一評價,評價週期自前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對前後兩個物業服務人不混合評價。評價時間自每年的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小區業主關注“廣州物業管理”微信公衆號、綁定身份後即可評價物業服務人前一年度的服務情況,評價時間合計3個月。

評價內容共有20項,滿分100分

評價參照服務標準,結合日常處理信訪投訴和矛盾糾紛調處反映出的突出問題,綜合考量後確定了20項廣大業主可感知、好評價的內容,滿分100分;每一項最高分5分,最低分1分。

新快報記者梳理髮現,這20項基本包含了業主關心的重點:電動自行車管理服務到位、清潔衛生良好、綠化養護良好、按季度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按季度公佈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積極處理業主意見和投訴、提供上門維修服務等。

統一採用廣州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評價

爲確保客觀、公正、高效,保障小區全體業主參與評價的權利,減輕相關各方的工作量,統一採用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系統收集業主評價意見。個別在投票系統沒有業主信息數據的小區除外。基於電子投票系統具備業主身份識別、自動統計等功能,查詢、公告業主評價結果時不顯示具體的房號、打分,確保業主在評價過程中不受外界干擾,避免任何企業、個人打擊報復或採取其他不公正待遇。

評價結果作爲物業企業信用評價重要參考

評分結果有何用處呢?首先,業主更能做到心中有數。指引要求,在物業小區公佈該小區物業服務的業主評價結果;相關單位可結合自身的平臺、渠道,公佈物業小區物業服務的業主評價結果。其次,業主評價結果作爲物業企業信用評價、物業小區物業服務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

此外,對在業主評價和基層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相關單位要及時跟進,致力於形成“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整改措施—確認整改到位”的閉環機制,將問題整改落到實處,增進廣大業主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月3日前,公衆可反饋意見。途徑:(一)電子郵件(wyglc@gz.gov.cn);(二)郵寄廣州市物業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址:市府前路1號,郵編: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