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參加增量指標搖號累計次數達72次以上的個人 可直接申領普通車增量指標

財聯社5月31日電,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增量指標以1個自然年爲1個配置週期。普通車增量指標每個週期配置額度爲8萬個,按月度平均分配,並不得跨週期配置。參加增量指標搖號累計次數達72次以上的個人,可直接申領普通車增量指標,不佔用配置額度。節能車增量指標和新能源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每個配置週期內,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爲4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車增量指標爲4萬個。單位指標占配置額度的10%,個人指標占配置額度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