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修「空氣緊急防制辦法」 要企業空污季減排

空污空品不佳強制減排

爲防制空污,環保署再度出招!環保署29日預告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當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時,新增對燃煤電廠汽電共生廠要求最高需強制配合降載40%,而鋼鐵冶煉業、石化業最多也要降載25%,最快7月初正式預告,9月初完成意見蒐集,最快今年空污季就會上路

環保署表示,爲落實工廠應變效果,這次修改空污惡化緊防制辦法,增加要求燃煤電力機組、鋼鐵冶煉業、石化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對象,在空品不良時需有對應降載或減排比例新制對燃煤電廠、鋼鐵業及石化業可說首當其衝。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指出,新規定都是基於現行已經做到的機組法制化,例如臺電現行已在做友善降載、自主降載,新規上路後則是明定空品不良時必須做的應對措施,對臺電及其他產業來說,並不困難。

至於對電力影響,以燃煤火力發電機組爲例,當全國供電餘裕度達280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在10%以上時,新法規定在確保穩定供電情況下讓電廠降載,減少燃煤用量或燃煤機組發電量10%至40%之間,並可以單一廠區全數燃煤機組共同計算。

空污季空品最惡化屬中部地區,以臺電中火爲例,當空氣品質不良,空氣品質分級達到重度嚴重惡化(空氣品質指標AQI>400)時,電廠將強制降載40%,相當電廠10部機組有4部須停下,減少發電量約220萬瓩。

值得注意的是,除發電業大受影響外,石油煉製及石油化工製造業、鋼鐵冶煉業、公民營焚化廠也必須降載,依空品狀況訂出強制減排範圍幅度從10%至25%不等,最輕從中級預警(AQI大於150)就會啓動減排。

環保署指出,這次修法規範氣象條件變化因素造成大區域空氣品質不良情形時,公私場所與相關單位協力應變事項。近年來空品逐漸改善,AQI大於200事件大幅減少,紅色預警(AQI大於150)事件成爲主要關注情況,這次修法將中央地方超前部署空品不良的應變作爲法制化,並配合空品預報由一天進步至三天預報,以超前整備將應變啓動機制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