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適當放寬低保申請部分限制條件
近日,自治區民政廳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生活保障審覈認定操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操作規程》)。結合廣西實際,《操作規程》在低保申請方面有新規,部分限制條件適當放寬。
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操作規程》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爲按戶施保的基本單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依據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在入戶覈查時結合結婚證和居住證等綜合認定。
《操作規程》進一步推進居住地申辦低保改革,明確提出常住戶口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實際居住地的類別爲準進行低保申請。並且根據推進居住地申辦低保改革的趨勢,逐步放開外省困難人員申辦我區低保的限制,提出了持有外省戶籍的家庭在本自治區域內居住一年以上,符合條件的,可以向居住所在地申請低保。具體審覈認定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
《操作規程》還明確按單人戶納入低保的情形,將原低收入家庭的重病重殘人員可以按單人戶納入低保的情形,明確爲低保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並且明確重病的類型,以及將臥牀不起1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按單人戶納入低保的時限改爲長期臥牀6個月以上。除特殊說明外,單人保對象財產也須符合認定條件。
《操作規程》還明確了低保家庭收入的計算辦法,包括增加父母因病造成生活困難申請低保的,贍養費按照當地城市低保邊緣標準的2倍乘以子女人數計算;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收入覈算中,因病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患重特大疾病改爲患病,子女教育費用列入家庭剛性支出的核算增加學齡前保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學費的扣除和就讀全日制本科、大專基本生活費的扣除,並增加殘疾康復費用剛性支出的核算辦法;增加困難職工救助金作爲不計入家庭收入範圍等。
此外,《操作規程》明確了分檔救助中勞動能力的認定辦法。明確本規程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情形指的是重度殘疾和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未就業人羣,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情形指的是三、四級輕度殘疾未就業人羣。本規程生活自理能力判定方法參考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判定方法。
《操作規程》還從家庭財產的認定辦法、審覈認定過程中的一些問題,以及動態管理工作中低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制定了具體內容,以此修訂完善符合廣西實際的、適應新形勢新政策要求的低保審覈認定操作規程。(記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