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土建融 魚與熊掌難兼得

據瞭解,目前各大行庫裡,約有半數針對土建融案已採取「預審制」,必須先報備總行後才能由分行承作。

據指出,列入金管會「大到不能倒」的大型行庫,包括一銀、合庫,從去年開始就對土建融放款業採總量管制。其中,一銀必須先由區域中心或是總行同意後,分行才能承作,以管制風險性資產成長;彰銀也採取類似的措施,分行若要承作土建融業務,必須先報送總行同意。

對於多家行庫的預審制度,大型行庫主管指出,比起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不動產放款額度,銀行現在更積極管理風險性資產,公股行庫因爲大股東是財政部,要國庫拿錢出來增資不易,因此只能想方設法在業務上限縮高風險資產成長。

大型行庫主管坦言,土建融在3月央行升息前,利率水準就已來到2.7%、2.8%以上,在各類新臺幣放款業務裡,算相當高,又有土地擔保品,安全性比起很多無擔的週轉金貸款都來得強。但若土建融大量擴張,使風險性資產過大,就會使資本適足率無法達標,所以須嚴控。

有行庫主管預期,在風險性資產控管的壓力下,今年土建融業務的「價升量縮」的情況,在各大行庫之間都會更加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