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旅行社打着清華北大的旗號收客,北京文旅局規範研學遊
在開展宣傳推廣時,應與公益、志願、支教、助學、校外培訓、競賽等其他活動類型進行區分;嚴禁旅行社打着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名校的旗號收客,應從有關高校爲中小學校提供的正規團隊渠道辦理預約申請……寒假即將到來,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印發《北京市旅行社組織或承辦未成年人研學旅遊服務規範(3.0版)》的通知(以下簡稱《服務規範》),對針對中小學生的研學遊做出規定。
研學遊應避免“只旅不學”
此次《服務規範》從設計研學遊活動、宣傳推廣、合同履行方、協議或合同等十餘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範,旨在進一步規範北京市旅行社組織或承辦未成年人研學旅遊(以下簡稱研學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行社研學旅遊業務健康發展,確保研學旅遊服務質量和安全。
設計研學旅遊活動方面,《服務規範》要求旅行社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精選主題,編制研學旅遊教案學案,確保“遊有所研”“旅有所學”,避免“只旅不學”,並積極加強文明旅遊教育引導。應對研學旅遊產品進行安全評估,不得將未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區域納入研學旅遊產品。
在開展宣傳推廣時,應與公益、志願、支教、助學、校外培訓、競賽等其他活動類型進行區分,必須真實、清晰、準確明示研學旅遊課程內容、實踐點位、師資情況,以及行程、交通、住宿、餐飲、研學旅遊營地等安排和標準、是否進入學校參觀和體驗等關鍵核心內容,嚴禁用誇大、模糊、偷換概念、語焉不詳等方式虛假宣傳攬客組團,且嚴禁打着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名校的旗號收客,應從有關高校爲中小學校提供的正規團隊渠道辦理預約申請。
研學遊用車應做到“五不租”
北京市文旅局規範確定了合同履行輔助供應方的行爲,針對研學旅遊參與者都是中小學生,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會經驗少、組織管理難度大、安全風險隱患多等特點,旅行社應確保供應方證照齊全、資質合格,優中選優確定餐飲、住宿、交通等服務供應方,鼓勵供應方爲未成年人研學旅遊團隊提供更高標準、更安全的服務,並將服務供應方的資格資質、服務標準等信息向組織方進行備案,嚴格落實“不租用未取得相應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車輛、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運輸證的車輛、不租用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不租用未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不租用未簽訂包車合同的車輛”等旅行社用車“五不租”規定。
研學旅遊費用方面,《服務規範》要求旅行社按規定存入公司對公賬戶,不得誘導通過添加旅行社員工私人微信、支付寶等,將研學旅遊定金和費用轉入旅行社員工個人賬戶。
出境研學方面,《服務規範》要求旅行社應密切關注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發佈的海外安全提醒和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就當地安全風險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提示。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和非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家和地區。應做好行前安全培訓,制定境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在境外期間,應引導參與者自覺遵守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宗教習俗和風俗習慣。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向我駐當地使領館報告。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