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防法修法闖關 病友團體呼籲設置「癌症新藥基金」

病友團體與跨領域專家多次於立法院陳情,呼籲政府儘速成立臺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臺灣癌症基金會提供)

病友團體今日發佈聯合聲明,期盼政府聆聽病友心聲,參考國際經驗設置癌症。(臺灣癌症基金會提供)

自立法以來20年未曾修訂的癌症防治法,將於1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修法審查。其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癌症病友團體倡議多年的「臺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設置條例授權。臺灣癌症基金會及多個病友團體今發佈聯合聲明,期盼政府聆聽病友心聲,參考國際經驗設置癌症新藥專屬基金,以緩解癌症家庭日益沈重的財務負擔。

癌症已連續40年成爲國人死因的第一位,且每4分19秒就有一人罹癌,全國80萬癌症家庭,超過七成以上癌症病友等待癌症新藥救命。然而新藥價格不菲,健保體制無法全盤納入,導致病友等不到新藥納保,也因自費高昂用不起而殞命。

成立「臺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爲癌症病友團體多年來的期盼,2019年來癌友團體自發性組成團隊展開研究工作,進行全臺癌友狀況調查、專家與政府機關訪談、籌組討論工作坊與研討會,並與立法委員吳玉琴、立法院厚生會組成推動小組,最終提出《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修法提案。

其中《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修法參考國際經驗與臺灣現況,於健保體制外設立支持基金,實現以病人爲中心的三大癌症防治戰略目標,包含幫助癌友不陷入治療經濟困境、提供真實世界數據幫助健保資源有效運用、真正落實癌症防治法精神等三項。

我國癌症新藥可近性惡化,已讓癌友家庭陷入生命掙扎的困境,近年臺灣癌症基金會、臺灣年輕病友協會、癌症希望基金會、乳癌病友協會分別進行的各項自主調查發現,癌症家庭面對高額的藥物自費負擔已經成爲常態,至少有七成五的癌症家庭必須面臨自費使用新藥的艱難抉擇。

根據長達十年針對健保的追蹤統計,病友面對癌藥進入健保的平均等藥期也在逐漸惡化,至2022年已達787天,且就算通過給付,也因限縮條件,約僅3成病友能獲得用藥資格。「等不到」與「用不起」成爲病團在第一線癌友關懷服務時的親身感受。病友團體憂心,當醫療平權不再,唯「有錢人才有好醫療」時,我國癌症醫療照體系恐已經邁向崩壞邊緣。

據悉,成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已獲得跨黨派立委共識。當前修法的最大阻礙,在於依「財政紀律法」第7條、第8條及「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7條之規定略以,如欲新設基金,不得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且應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之財源。

換言之,必須另尋覓專屬的新財源。依立法院「提升臺灣癌症新藥可近性推動委員會」專家團隊對於基金規模需求的估計,約爲每年40億元。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此表示,如衛福部評估應設置癌症新藥多元支持或癌症診斷及治療基金,則應一併籌妥既有收入以外新增適足之財源予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