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老虎”落馬:貪財好色,以權謀私,還幫助兒子在香港“鍍金”

麥崇楷曾是一名高風亮節、一身正氣的律師,但卻在屢屢升職以後,再也無法堅守自己的底線。他不但通過權力追求物質上的滿足,更加貪戀美色,向女下屬施加壓力,強迫與其發生關係,並且包養情婦。更過分的是,他還安排兒子到司法系統工作,幫助兒子在香港“鍍金”。麥崇楷做出這麼多違法亂紀的事情,結局如何呢?

麥崇楷在幼兒時期失去了父母,所以在孤兒院長大,長大以後的他聰明懂事,非常喜歡法律,他希望有一天可以成爲一名律師。一切如他所願,1951年,麥崇楷成爲一名實習生,從此便開始在法律的領域摸爬滾打。

愛好變成了工作,他非常開心,所以他把所有熱情都放到工作中。在法院工作時,工作態度認真,做事嚴謹,處理了很多棘手的案件,而且還經常科普法律知識。

一開始麥崇楷是一個剛正不阿的人,他對違法亂紀行爲深惡痛絕,如果看到有人做出違法的事情,他就會進行嚴厲批評,然而當他步步高昇以後,卻忘記了初心。

麥崇楷曾經接手過一個合同糾紛案,涉及糾紛案的深圳某公司經理羅某找到了麥崇楷,希望讓麥崇楷幫他遞交一些合同糾紛材料。麥崇楷瞭解合同糾紛案的詳情以後,便打算幫羅某打贏這場官司。

在這起合同糾紛案當中,羅某的公司被查封,羅某又找到麥崇楷幫忙,於是麥崇楷利用權力將該公司解封。所有事情都是互利互惠的,麥崇楷幫助了羅某,那麼他也希望有一天羅某能幫到他。

麥崇楷以親戚要來深圳做生意爲藉口,讓羅某在深圳安排一個商鋪。考慮到麥崇楷確實是在合同糾紛案件中幫了很大忙,所以就直接送給麥崇楷一家商鋪。麥崇楷得到商鋪以後,並沒有自用,而是再次讓羅某幫忙把商鋪轉租給其他人,以此賺到28萬租金。麥崇楷給老婆10萬,給情婦10萬,剩餘8萬留作自用。

麥崇楷在貪污受賄這方面有自己的獨特方式,他從來不親自收陌生人的錢財,主要通過中間人來收受賄賂,這樣一來更加安全和隱蔽,即便是有一天東窗事發,也跟自己無關。在獲取大量金錢以後,麥崇楷開始貪圖享樂,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逼迫下屬與其發生關係,並經常出入高檔娛樂場所。

每當出入這些場所的時候,他出手都很大方,花大量金錢打賞服侍他的美女。1995年他遇到了一位培訓中心的女副總經理,兩個人交談火熱,非常投緣,一來二去便愛上了這個女人。

在麥崇楷眼中,這個比他小29歲的女人風情萬種,善解人意。其實這個女人還是很有心機的,知道麥崇楷不僅有權還有錢,所以就想攀上高枝,獲取更多錢財。

麥崇楷對兒子也非常溺愛,他的兒子叫麥永成,只要兒子提出要求,他都會盡力滿足。每次跟情人談到兒子,麥崇楷都很興奮,他跟情人說希望自己的兒子可以成爲“廣州李嘉誠”。麥崇楷對兒子寄予很大期望,但麥永成卻沒有真才實學,他只有中技學歷。

爲了讓兒子有更好的發展,麥崇楷通過關係,把兒子安排到了機關單位工作。麥永成的學歷本身就不高,能安排到機關單位工作已經不容易了,但是麥崇楷和兒子並不滿足機關單位的工作,覺得沒有“錢”途。

麥崇楷再次動用手中的權力把兒子安排到香港定居,然後再讓麥永成以香港商人的身份回到廣州做生意。1992年,麥永城在廣州得到了一塊地皮,他想開發這塊地皮,但是如果想在這塊地皮上蓋房子,那麼就需要大量資金,沒有錢的麥永成只能暫時擱置計劃,一擱置就是三年。

麥崇楷看到兒子沒辦法完成自己的事業,所以就開始動用關係籌錢,他找到曾經受他幫助的大款“簡某”,讓簡某開一張8位數的境外資金證明,幫兒子在廣州成立房地產公司。紙是包不住火的,麥崇楷的違法亂紀行爲被紀檢部門查出,最終被逮捕。

法院判決麥崇楷有期徒刑15年,並處以15萬元的罰款,他的兒子也因爲做了很多違法的事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曾經對違法亂紀行爲深惡痛絕的小夥,因爲沒有經得住誘惑,不再堅守底線,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雖有些惋惜,但也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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