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純左質疑市長辦公室主任賴惠員違規競選 市府:一切秉公
▲民進黨立委初選參選人顏純左,召開記者會質疑賴惠員,身爲市長辦公室主任,利用上班時間以立委初選參選人的角色跑行程,還有辦一些立委競選活動,要求調查處理。(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民進黨立委初選參選人顏純左,4月10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賴惠員身爲市長辦公室主任,利用上班時間以立委初選參選人的角色跑行程,還有辦一些立委競選活動,黃偉哲市長承諾要調查,顏純左強烈要求黃市長應要在正式民調之前完成調查,做適當處理,不要讓初選產生裂痕。
顏純左一問賴惠員主任(前臺南市議員),他自己擔任過12臺南縣副縣長、臺南市副市長,對於公務人員的規定非常清楚,要國家正式辦理選舉而非初選,公職的候選人才可以請10選舉假,賴主任怎麼可以在初選的階段請1月(4月一日至5月1日)的假?而且還是事假!
顏純左提出市府人事處頒佈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之請假,因事得請事假,每年準給7日(其他是病假或婚假、生產假等)。至於特休假要服務滿1年纔有,滿1年有7天假,越久就越多」,賴惠員主任進到市政府才3個多月不可能有特休假,所以要請問賴主任這個假是從哪裡來的?必須說明清楚。
顏純左再提出,賴主任說她在4月1日之前沒有從是任何競選活動,其的臉書3月22日直播影片裡面po出,在東山以立委參選人辦競選活動,還有許多送農產品等活動,賴主任利用公家的資源在競選,對其他初選的參選人非常不公平。
另外顏純左對賴惠員主任的問題迴應,2008年民進黨並沒有初選,當年的縣長是用徵召,並非真正初選,因爲他擔任公務人員已經5年,他有足夠的特休假,也跟當時蘇煥智縣長報備過,不過當時還是都會進縣府開會並沒有違反規定;其次2014年他選民進黨臺南市黨部主委的時候,主委是民間團體的負責人和廟宇的主委一樣,只要市長同意他就可以參選,所以並沒有問題;第三是2017年他參加臺南市長初選,在選前1年2個月就辭去副市長的職務,甚至還有4個月的假都沒有請,沒領任何市府的薪水和資源,反而賴惠員主任現在請1個月的假,爲請假之前從事競選活動,都在領市府的薪水,百姓的納稅錢。
顏純左說民進黨一定要團結,但是要站在公平的機制上,市長大選是大家羣策羣力共輔選出來的結果,大家都有功勞和苦勞,而就有人大選後被延攬入閣,擔任機要重職官拜主任,不思爲黃市長分憂解勞,解決民膜,卻天天從事競選活動,如此這樣仗着公家的資源跑行程,頂着黃市長的光環在拉票,天下不公不義的初選莫過於此,顏純左呼籲相關人員應知所進退,勿陷黃市長於不義,也懇請黃市長能查明後,約束部屬的不當行爲。
▲臺南市政府指出,賴惠員有依規定請假。
臺南市府針對關民進黨立委初選參選人、臺南市前副市長顏純左10日質疑臺南市政府機要人員賴惠員請假參選案,臺南市府人事處表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因事得請事假,每年核給7日,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按日扣除薪給。賴員超過7日之事假均依規定扣薪,至於3月22日之直播,賴員有依規定請假。
此外,近期因民進黨內立委初選,引發部分候選人質疑賴惠員帶職參加黨內初選,市府人事處對此表示,憲法保障人民有「服公職」的權利,公務人員可以依法登記參選民意代表,因此市政府尊重賴惠員參選的權益。
公務人員參加黨內初選期間,雖然不屬於行政中立法所謂的「候選人」,但黃偉哲市長特別要求公務員,不得因此影響業務進行,尤其是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跟公務無關的活動,也不能動用資源進行與公務無關之事宜。因此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如果要從事初選宣傳活動,應該依規定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