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開罰 綠委王美惠、「三井壽」開罰50萬、17萬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 (中時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王美惠 (翻攝王美惠臉書)

中選會近日公佈會議紀錄指出,民進黨嘉義市立委王惠美因違反《選罷法》而遭檢舉,經查認定屬實,裁罰50萬。此外,有一陳姓民衆於臉書張貼漫畫灌籃高手中的角色三井壽貼圖,也被認定違法而開罰17萬。民進黨新竹縣立委候選人周江傑也被人檢舉,但裁定不罰。

中選會本月發佈6月12日第546次會議紀錄並指出,王美惠於2020年1月11日下午2點5分,於臉書粉專發佈投票動態,而大頭貼照標示「回嘉投票、我們惠贏總統投3、立委投6」等字樣,暗示總統投蔡英文,立委投王美惠。經查後認定違規證明確,依《選罷法》第56條第2款、第110條第5項,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王美惠今日稍早於臉書迴應,當時是小編基於一片好心因而發文,但的確有未注意到的地方,也會負起全責,對於疏漏不會逃避。

此外,有一陳姓民衆在2020年1月11日上午8點22分時,於個人臉書張貼貼文「投起來別讓他人決定自己的未來」,並附上漫畫灌籃高手 14 號三井壽角色圖片,圖中印有「3分神射─永不放棄的14 號」文字,其中數字 3 及 14 均以特別以圓圈標記,且該貼文設定爲公開可供不特定人觀覽。因此遭人檢舉影射投票給總統候選人3號蔡英文及民進黨政黨票14號。

陳姓民衆至臺北市文山分局到案說明表示,不知道《選罷法》等規定,貼圖只是因年輕人投票率較低,希望年輕人可以踊躍投票。中選會認爲,依法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陳姓民衆雖稱是爲促請大衆踊躍投票,但數字3及14均以特別圓圈標記,因此認定違規事證明確,處17萬罰鍰。

周江傑也被檢舉在1月11日投票日當天穿着民進黨臺灣派對帽T至投票所投票疑違反《選罷法》。但經查服飾並無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號次等文字,因此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