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幣平臺11月底前鬚髮兩聲明
另外,經會計師複覈的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覈制度檢查表、審查意見書可在2022年7月1日前補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金管會發布「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7條規定解釋令,說明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辦理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方式及應檢附的文件,即日生效。
林志吉指出,依規定,虛擬通貨平臺業者業應依金管會指定的文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且向金管會辦理聲明。業者若未完成聲明而從事相關業務,金管會得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4項規定,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
林志吉指出,在7月1日前有從事虛擬通貨平臺的業者,包含王牌數位創新(Ace)、英屬維京羣島商幣託科技(BitoPro)、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思偉達創新科技(StarBit)、塞席爾商共識科技(Joyso)、京侖科技訊息(Statecraft)、亞太易安特科技(BitAsset)及數寶(Su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