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勉生》蕭美琴的鬱卒
(取自庫柏推特)
有媒體報導,臺美關係又有大突破,因爲蕭美琴日前將推特上的自我介紹改爲「臺灣駐美大使」。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美國沒有表達反對就是支持。
蕭美琴此舉有三點值得注意。其一,自稱「大使」;其二,使用「臺灣」名稱;其三,美國會不會對此事表態。
如果美國表態反對,那就是狠狠打臉蕭美琴。所以爲了顧全大局,美國政府不會對此表態。但美國政府不表態並不表示正式認可。因爲如果美國接受「臺灣」派駐「大使」,就表示美國與「臺灣」建立了外交關係,並且由「臺灣」派出大使級外交代表。
美國在1979年1月1日生效的《中美建交公報》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強調美國保留與臺灣的「非官方往來」。另外在《臺灣關係法》第4條A款規定:「缺乏外交關係或承認將不影響美國法律對臺灣的適用」。充分顯示美臺關係被定位爲沒有外交關係的「非官方關係」。
因此,我政府駐美國代表處對外名稱,至今仍只能稱作「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而不是「駐美國大使館」。既然我在美國沒有大使館,蕭美琴何來大使名銜呢?蕭美琴20日在推特緩頰說,讓支持者失望了,臺灣大使是自己對自己工作內容的形容,很多人也是這樣稱呼她的。但是,對美國政府,她仍是使用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的職銜。
蕭美琴此舉正反映了我駐無邦交國家外交人員心中之痛。明明是總統派遣的國家外交代表,卻不能用大使名銜。明明是中華民國正式外交人員,卻在駐在國沒有正式地位,不能持用外交護照,也無法登入駐在國外交團名錄。蕭美琴等人的鬱卒不難理解。
事實上,我國在無邦交國家的代表,確實經常被當地政要與民衆稱作「大使」,這是當地人士有禮貌,表示對我方人員的尊重。然而,當地人士稱我代表爲大使,我國代表卻不宜自稱大使。因爲於法無據。當地政府及官方人士,絕對不會在正式場合或書面文件以「大使」稱呼我國代表,這是遵照外交慣例謹守分寸。
蔡總統執政後,輕忽兩岸關係對我外交工作的影響,導致我國連續喪失7個邦交國。也平白損失了7個名符其實的「大使」名銜。蔡總統不能增加邦交國,也無法不用進口「萊豬」提升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即使讓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全部自稱「大使」,又有甚麼實質意義呢?
(作者爲前駐海地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