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稱集會不能戴面具 看看當年民進黨怎做

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臺北縣中和運動場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圖/本報資料照片

反軍團體八百壯士於4月25日下午在在中山南路濟南路口立法院前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於4月26日表示,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集會不可以帶面具,但反軍改團體在臉上塗迷彩、戴面具激烈陳抗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爲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因此警察機關在准許集會遊行時,都會要求負責人簽訂切結書,要求參與民衆不得戴面具、化妝

不過時空回到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在臺北縣中和運動場的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2009年綠營發起517遊行,警方也禁止戴面具遊行,當時綠營民代大罵經違反人權

2014年5月,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遊行,「不能帶面具妨礙身分辨識」的規定當時即被痛批剝奪集會遊行的權利

2016年行政院版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擬刪除第14條集會遊行限制之規定,但因故遲至今日未完成修法。

民進黨過去曾戴面具集會,並痛批限制戴面具是剝奪人民權利,部分立委也主張刪除集遊法第14條,至今卻未完成修法。現卻引用集遊法第14條指責反軍改團體集會時塗迷彩違法。解決之道,似宜儘早完成刪除集遊法第14條之規定,始能免除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