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不及 桃園營建剩餘土石方稅短收4000萬

議員楊朝偉指出,市府因修法不及,讓稅收短收4000多萬元。(甘嘉雯攝)

桃園市去年6月2日修訂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自治條例,市議員楊朝偉指出,市府本應該在去年元旦就公告實施,但卻出現6個月的空窗期,地方稅務局長林文說因應升格及送中央審覈而延宕,想補土石方稅收於法無據,期間短收4000多萬收不到,議員痛批太離譜

另外,市議員劉茂羣、李家興、周玉琴黃景熙表示,市府不應該對老百姓頻追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