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獎頒獎典禮 反映臺灣藝術文化多元

第42屆行政院文化獎今(31)日下午在臺北中山堂舉辦頒獎典禮。圖爲現場演出畫面。(李欣恬攝)

第42屆行政院文化獎今(31)日下午在臺北中山堂舉辦頒獎典禮,文化部長史哲致詞時表示,行政院文化獎公部門頒贈給文化藝術工作者的最高榮譽,性質等同於終身成就獎,是爲了表揚臺灣文化有卓越貢獻的文化藝術工作者,目前已有93位得主,涵蓋各種藝術文化領域。

史哲表示,得獎人除了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有傑出表現外,對於臺灣文化的紮根、傳承、推廣及交流,都有非常關鍵、無與倫比的貢獻,「正因爲有那麼多藝文界前輩在不同文化藝術領域的共同努力,臺灣文化才能呈現出自由奔放的多元性與獨特性,在這裡還是非常衷心的感謝。」

這屆行政院文化獎經全國各界公開推薦40名候選人,書面審查後有24人進入決審,決審會議總共有13位評議委員全數出席,並以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修憲門檻,選出李淑德、黃俊雄及吳靜吉三位獲獎人。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代表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他向三位得獎者致意,並表示三位得獎者有個共同特色,都很注重文化平權,「他們讓文化學習欣賞沒有距離,也把這樣的文化教育當作是終身的使命。」

鄭文燦也說明,由於今天是立法院會期的最後一天,這個會期總共通過了有史以來最多的一次法案,共136個,陳建仁在會後特別向立委表示感謝,纔會延後出席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