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公司盜用餐廳美照當噱頭 美食兼賞屋涉侵害著作權
創意家公司在建案廣告上盜用美食網站的照片,被控侵害著作權,檢察官起訴負責人以及黃姓編輯。(圖/本報資料照)
創意家公司黃姓員工去年5月在知名美食旅遊部落格網站,下載「和記豆漿店」、「Ombré餐廳」商品食物擺設照片,刊登在「創意家行銷」臉書粉絲專頁以及專屬IG,配合「宏築信義」、「吉美大安花園」不動產物件賞物廣告,遭許姓攝影師控告侵害著作權,檢察官依法起訴黃姓員工以及王姓負責人。
黃擔任創意家公司的編輯,負責廣告文案,去年5月前在知名美食旅遊部落格上,下載2張照片,並製作標題「宏築信義,連假來個老式炭烤燒餅再賞屋,創造滿意新家」以及「吉美大安花園,連假就是要悠閒早午餐還有賞屋,創造滿意新家」,由於建案與餐廳的位置相近,提醒吃完東西后可以賞屋,作爲廣告噱頭。
許姓攝影師提告,指出照片上印有浮水印,部落格網站有註明「版權所有」、「圖文請勿任意轉載,若有需求煩請來信詢問」等字樣,創意家公司未經同意或授權,重置攝影著作原件,盜用後還在下方加註其他同事提供,已侵害著作權。
檢察官起訴創意家公司王姓負責人、黃姓員工,認爲2人涉犯《著作權法》重製罪、公開傳輸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