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當事人通知書「放錯信封」 士林警涉過失洩密送辦

臺北市前議員兒子楊姓男子涉在IG性騷女網友遭控性騷擾、恐嚇,士林警分局鍾姓偵查佐製作楊男、女網友通知書後「放錯信封」走發文程序寄出。警方今指出,偵查佐涉過失泄密罪嫌,依法函送法辦,另也會再調查收發室人員有無行政疏失。

據瞭解,警方公文信封有密封式的黃皮公文信封,及開窗公文信封,如交通罰單就使用爲開窗信封,直接看清當事人姓名及地址;本案通知書依偵查隊慣例使用黃皮公文信封,通知書格式目前也無法直接使用開窗信封。

此案起源於,今年8月間楊姓男子涉在IG傳訊息給女網友,言語中涉性騷擾和恐嚇,女網友心生畏懼報案提告,士林分局受理後依法送辦,日前檢察官9月27日發回,要求警方補足相關事項,承辦人鍾姓偵查佐10月初製作通知書寄給雙方。

鍾姓偵查佐處理此案,同時製作通知書給楊男、女網友,通知2人到案說明,鍾姓偵查佐製作通知書後,列印摺疊放入黃皮信封,走發文程序交給收發人員,收發人員用印後寄出。昨被害人女網友來電後,並在Threads發文稱,她是性騷擾受害者,收到士林分局的通知書,內容竟是被告的個人資料,擔憂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生日等資料全部曝光給被告;鍾姓偵查佐昨立即至雙方當事人住所收回通知書並更正。

士林分局指出,此案鍾姓偵查佐疏忽錯置當事人雙方的通知書,致個資疑似外泄,行政處分記申誡2支,涉刑法過失泄密罪部分函送法辦,交由檢察官認定有無違法。收發人員是否有行政疏失,或有無糾錯更正義務仍調查中。警方重申,將加強員警工作訓練,以維護民衆權益。

士林警分局偵查佐製作通知書公文後「放錯信封」,遭依過失泄密罪嫌函送法辦。記者蕭雅娟/翻攝